字节跳动起诉百度侵权,获赔 1.25 万元

今天头条申述百度侵权,获赔 1.25 万元

北京

海淀法院网

发布音讯称,今天头条母公司

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

以损害著作信息网络传达权为由别离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、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。字节跳动以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、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答应,私行播映视频节目著作《一郭汇》。

海淀法院已审结此案,判定百度在线公司、百度网讯公司别离向字节跳动公司补偿经济丢失及合理开销合计 1.25 万元。

原告字节跳动公司诉称,其是视频节目著作《一郭汇》的著作权人,合法享有《一郭汇》著作的完好著作权。除西瓜视频外,原告未答应别人经过信息网络传达该节目。百度在线公司为“美观视频”app(Android 端)的开发者,百度网讯公司为“美观视频”app(iOS 端)的开发者,一起百度网讯公司为“美观视频”的运营者。

二被告一起向用户供给“美观视频”app 的下载、装置、运营和相关功用的更新、保护。原告发现,二被告在未经原告答应的情况下将原告具有著作权的《一郭汇》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称号发布至“美观视频”app,并为其用户供给该著作的在线播映及下载服务。二被告的行为严峻损害了原告对涉案著作享有的信息网络传达权,给原告形成巨大的丢失。原告要求判令二被告别离中止侵权,赔礼道歉并补偿经济丢失及合理开销8万元。

返回资讯列表